校属各单位及社会专家:
为加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专业性,提升我校采购与招标评审质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采购(招标)评审专家。
一、征集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校内职工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4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校外专家需具有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3.熟悉政府采购与招标相关政策法规。
4.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5.承诺接受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评审专家权利
1.对采购招标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学校采购项目的评审权;
3.按照规定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权利;
4.按照规定获取相应评审劳务报酬的权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审专家义务:
1.服从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管理:按规定参加培训,接受全过程监督,配合质疑、投诉及各类涉及评审情况的调查。
2、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遵守保密原则,不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或学校其它监督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5.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